在全國政協委員賀強看來,面對當前的產能過剩,不能采取簡單的一刀切的辦法。要分清哪些產能過剩是因為經濟下滑造成的,哪些產能過剩是因為發展方式、結構問題所導致的。同時,要按照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與調整產業結構的需要來淘汰落后的產能。
全國人大代表,本鋼集團董事長張曉芳表示,在去產能的過程中,企業需要做“加減乘除法”。做“加法”,就是把產品做精,增加高附加值產品比例,擴大國內和國外市場份額;做“減法”,即把結構做強,減少中檔產品,淘汰高能耗和低端大路貨產品總量;做“乘法”,即把服務做優,加快從鋼鐵“生產制造商”向“產品服務商”轉變;做“除法”,即把產業鏈做精,聯合上下游企業,提升產業鏈的核心競爭力,為用戶提供低成本的優質產品。
張曉芳說,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今天,去產能是一項全球性的“瘦身”過程,是一個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。既要總體產能減量,淘汰落后產能,又要總體品質提升,使優質產能得到發展。
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推進,在化解過剩產能工作過程中,大量職工轉崗安置問題成為重中之重。
民建中央在提案中說,目前安置去產能過程中下崗職工的難點主要有:一是產能過剩企業主要集中在鋼鐵、煤炭、有色金屬等資源性行業,涉及員工眾多。以鋼鐵業為例,按照人均粗鋼產量300噸/年計算,要化解1億至1.5億噸產能,就約有30萬至50萬職工需要安置,不是僅靠地方或企業自身就能妥善解決的。二是有些企業建在邊遠地區,當地資源稟賦較差,吸納就業能力有限,很難吸引社會資本來兼并重組。三是不少老員工文化程度不高、再就業能力不強。
為此,民建中央建議建立和完善中央和地方兩級政府社會保底政策。制定完善獎補實施細則:一是明確獎補范圍。除中央及地方國有企業外,將相關民營企業也納入獎補范圍。雖然去產能重點如煤炭、鋼鐵等行業以國有企業為主,但行業內也有許多民營企業同樣面臨巨大“去產能”壓力。如四川達鋼集團、川威集團預計分流人員,占到四川鋼鐵行業擬分流人員80%以上。二是明確獎補標準,包括組織化解分流安置過剩產能企業職工的獎補標準,分流轉崗人員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等。三是明確獎補資金使用辦法,真正體現獎補資金主要用于人員安置。